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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王丽霞等六十八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6-05-09 09:17  

学校各部门、单位:

经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吉林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确定王丽霞等四十名同志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王立祥等二十七名同志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马德武同志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如下:

一、教 授

王丽霞、王 勃、王洪杰、孙 萍、宋非非、林英姿、

金雅庆、曹宝珠、韩成浩

二、副教授

马 辉、王立艳、王迎华、王禹杰、田静姝、史春景、

刘亚冰、刘志伟、刘 芳、李 华、李丽新、李 妍、

李险峰、李 惠、宋晓东、张学建、张春玉、陈 静、

苗泽惠、岳俊华、郑文琦、赵 可、战乃岩、袁一平、

彭举威

三、副教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战冬梅

四、副研究员

张广良、翁英姿

五、高级实验师

高 彤

六、副研究馆员(图书系列)

刘毅力

七、高级工程师

姚秀霞

八、讲 师

王立祥、王延慧、王 超、王德强、刘 欢、齐子姝、

许 亮、孙凤丹、李 巍、吴 曼、宋瑛璐、张互助、

张喜丰、张智超、胡志锋、荆 玲、赵春雷、赵 越、

战晓微、段 淼、崔星华、韩 锐、薛 勇

九、讲 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杜力尧

十、助理研究员

韦大川、任 伟

十一、馆 员(图书系列)

智 波

十二、助理馆员(图书系列)

马德武

(以上各系列人员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

以上同志中,刘毅力、姚秀霞、智波、马德武四名同志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为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其他同志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为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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