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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赵洪凯等二十名同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6-05-09 09:17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基层单位考核意见,并经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审批,学校确定赵洪凯、赵可、汪洪涛、黄德馨、李袆、杜丽英、蔡斌、王静、李春良、郑亚杰、付博、高春妹、冯天军、刘辉、刘文东、高卫东、常鹏、冯晶、艾淑平十九名同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杨金钢同志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赵洪凯的讲师任职资格从二○○七年十二月一日算起;赵可、汪洪涛的讲师任职资格从二○○八年四月一日算起;黄德馨的讲师任职资格从二○○八年五月一日算起;李袆的讲师任职资格从二○○八年六月一日算起;杜丽英、蔡斌、王静、李春良的讲师任职资格从二○○八年七月一日算起;郑亚杰、付博、高春妹、冯天军、刘辉、刘文东、高卫东、常鹏、冯晶、艾淑平的讲师任职资格从二○○八年八月一日算起;杨金钢的实验师任职资格从二○○八年八月一日算起。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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