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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2021年职称评聘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1-12-01 08:07 娇娇 

学校各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2021年吉林省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安排部署意见》(吉人社函[2021]165号)要求,确保学校2021年职称评聘工作顺利完成,学校各部门、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先行组织做好学校2021年职称评聘的前期申报、受理和成果登记等工作,待学校2021年职称评聘文件正式印发,届时学校基层考核评议组、基层单位和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正式文件的评价认定标准和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审核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系列相应等级职称评聘条件要求的事业编制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申报评聘的职称系列和专业须与申报人员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和专业领域保持一致,否则不得申报。

二、申报职称范围

学校职称评聘的系列范围:高校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和党建研究)、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审计系列、统计系列、新闻系列、出版系列、翻译系列和卫生系列的正高级、副高级和中级职称。“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须考试取得相关职称资格。

   三、申报相关材料

   (一)诚信承诺书

   申报职称评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附电子扫描件,未签署的基层单位和考评组不得受理相关申报材料。

   (二)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基本履职条件审核鉴定意见表

   基层单位按照学校职称评聘要求的思想政治和基本履职条件对申报人员对照审查,符合条件可推荐申报并附电子扫描件,不符合思想政治表现和基本履职条件的不得推荐申报。

   (三)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成果业绩审核表

   申报人员按照成果业绩评价体系分类填报,可根据成果业绩数量相应增加或删减,但不得改变原有格式及打印版式,提交时附电子版材料。其中“审核结果”栏目“是否与从事专业相符”由基层考评组(基层单位)审核认定,评价等级栏目和“不予认定原因”由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相关职能部门填写,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此表不得涂抹修改,如因填写错误做出修改的,审核人员须在涂抹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资格条件审核表

   此表由基层考评组(基层单位)和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相关职能部门填报,须对申报人员成果业绩审核认定情况和职称评聘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反馈确认,未组织反馈的或反馈后对审核情况有异议拒绝签字的不得上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申报职称评聘证明材料

   申报职称评聘人员须将职称评聘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材料册、电子扫描件)提交至基层考评组(基层单位),由各考核评议组基层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相关职能部门登记备案、认定评价。

    职称评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信息打印页、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申报所需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彩色复印件,申报人员所取得的成果业绩(论文、著作、项目、奖励等)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同时提交以上证书证件、成果业绩的彩色电子扫描件,电子扫描件要注明证书证件、成果业绩的名称。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考评组组建12月1日—3日

   学校各基层考核评议组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规范和指导申报职称评聘人员,要将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名单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申报职称评聘人员按照回避有关要求,不得参与考评组相关工作。

   )个人填报职称评聘相关材料12月1日—5日

   申报职称评聘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单位推荐12月3—6日

   申报职称评聘人员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际、成果业绩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真实、规范、有效。基层单位审查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基本履职条件向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提出推荐意见。

   )考核评议组受理12月6日—8日

申报人员将职称评聘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按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科领域向学校基层考核评议组提出申请,申报辅助系列职称人员向所在基层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五)申报人员成果业绩登记12月8日开始)

目前,学校各考核评议组基层单位要先行组织协调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果业绩审核认定相关部门由学校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须提供原件,审验当场返还),由学校政策与院校研究中心、教务处、科学研究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成果业绩进行登记备案(按照各部门的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待学校2021年职称评聘文件正式印发,届时学校基层考核评议组、基层单位和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正式文件的评价认定标准和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审核认定。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丁天翼    84566049

    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306—2室

 

附件:

    1.诚信承诺书

    2.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基本履职条件审核鉴定意见表

    3.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成果业绩审核表

    4.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资格条件审核表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1日

 

附件【附件1: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基本履职条件审核鉴定意见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成果业绩审核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吉林建筑大学2021年职称评聘资格条件审核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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