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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学校高级职称评聘综合答辩工作的通知
2017-09-29 19:3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聘工作要求,按照学校2017年职称评聘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聘综合答辩工作,现将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职称评聘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职称评聘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体系和以服务于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为核心任务的职称评聘制度,不断完善职称评聘工作程序,积极拓宽职称评聘选拔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综合选拔各学科、各类型专业技术人才,学校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聘综合答辩。

综合答辩结果将提交职称评聘委员会,作为评聘参考依据。

二、答辩考核

1.答辩时间和地点

答辩地点:学校土木教学楼B108室

答辩时间:

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答辩时间为10月9日下午1:30

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答辩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1:30

届时,欢迎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列席参与高级职称评聘综合答辩并提出宝贵建议。

2.答辩程序

答辩以申报人个人陈述为主,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人陈述主要应包括个人自然情况、申报教师类型、申报人所在单位、申报人有何诉求(如申报渠道与途径)并提供支撑诉求的依据材料以及对本次评审的意见与建议等。

专家评委或列席人员可在答辩人陈述结束后,向答辩人员提问,答辩人员应就提问予以解答。

3.答辩材料

答辩人员须准备以下材料:

①答辩人员按照《吉林建筑大学2017年职称评聘申报人员代表性成果业绩》(详见附件3)填写《吉林建筑大学2017年职称评聘答辩考核情况表》(详见附件1),并自行打印70份,于10月8日上午报送学校人事处(行政楼A306室)。

②如有支撑诉求的依据材料,答辩人准备70份,连同附件1一并报送学校人事处。

③答辩人员将附件1打印后由本人签字按手印并拍照,将电子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于10月8日12:00前发送至402191882@qq.com。

4.答辩人员名单

高级职称评聘综合答辩人员顺序按照教师类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教学型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相同类型的答辩人员按照姓名笔画排序,参加答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以上附件材料请到“建筑大学职称评聘”QQ工作群文件中下载。

三、有关要求

2017年学校高级职称评聘综合答辩工作是职称评聘工作的必要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为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展示学术能力业绩、表达个人诉求的平台与渠道。本次评审本着新常态、守规矩、树新风的精神,严肃评审纪律,严格评审过程。申报人员应认真准备答辩材料,如发现申报人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跑票拉票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吉林建筑大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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