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管理文件

关于聘任王丽霞等四十八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2016-05-09 09:17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印发的《2010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吉人社办字[2010]45号)精神,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批准,学校决定聘任王丽霞等四十八名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单如下:

一、聘任以下同志为教授

王丽霞、王 勃、王洪杰、刘志君、孙 萍、宋非非、

宋维平、林英姿、金雅庆、周晓虹、曹宝珠、韩成浩

二、聘任以下同志为副教授

马 辉、王立艳、王迎华、王禹杰、田静姝、史春景、

刘亚冰、刘志伟、刘 芳、李 华、李丽新、李 妍、

李险峰、李 惠、宋晓东、张学建、张春玉、陈 静、

苗泽惠、岳俊华、郑文琦、赵 可、战乃岩、袁一平、

彭举威

三、聘任以下同志为副教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战冬梅

四、聘任以下同志为副研究员

张广良、翁英姿

五、聘任以下同志为高级实验师

高 彤

六、聘任以下同志为副研究馆员(图书系列)

刘毅力

七、聘任以下同志为副研究馆员(档案系列)

李艳杰

八、聘任以下同志为高级工程师

姚秀霞

九、聘任以下同志为高级建筑师

赫双龄

十、聘任以下同志为高级会计师

朱兴华、樊 荣

十一、聘任以下同志为高级经济师

李 茁

(以上各系列人员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

以上同志中,刘毅力、李艳杰、姚秀霞、朱兴华、樊荣、李茁六名同志聘任时间自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起,其他同志聘任时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其中,宋非非同志聘期至退休时止,其他同志聘期三年。聘期内,如遇政府或学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全员竞聘上岗等重大事项,其聘期按照届时制定的政策予以调整。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批准王丽霞等六十八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关于聘任王立祥等三十七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