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件
外国语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2009 年学校全员竞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决定聘任马玉梅同志为副教授,聘期自2010年1月起,至2012年8月止(院字[2009]122号文件中关于马玉梅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决定撤销)。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关于聘任吴贺君同志为副教授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关于印发《吉林建筑工程学院二〇〇九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