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通道

管理文件

关于聘任王锐等二十四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2016-05-09 09:17  

学校各部门、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09 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133号)精神,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评审通过,吉林省人社厅、教育厅批准,决定聘任王锐等二十四名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体名单如下:

一、聘任以下同志为讲师

王 锐、王怀宝(同级改职)、孔令炜、申芳芳、白立敏、

朱美玉、刘树龙、安 宁、李 莹、杨 柯、杨成佳、

吴南瑛、邱丹丹、张 颖、张俊强、周洪涛(同级改职)、秦 佳

二、聘任以下同志为讲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孙美华、邹吉鹏

三、聘任以下同志为馆员(图书、资料系列)

唐 妍

四、聘任以下同志为会计师

吕志学

五、聘任以下同志为实验师

荆 玲、谢 杰

六、聘任以下同志为编辑(新闻系列)

孙 烨

(以上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

以上同志聘任时间自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起,其中,谢杰同志聘期至退休时止,其他同志聘期三年。聘期内,如遇政府或学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全员竞聘上岗等重大事项,其聘期按照届时制定的政策予以调整。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批准孙靖立等四十六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关于聘任杜春生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