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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办理工伤备案工作流程
2024-10-07 14:51  

在工伤发生48小时内,工伤职工所在部门向学校人事处社保科进行工伤报备,同时填写长春市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备案表(附件1报告人及经办人需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供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反正面彩色复印件(保持身份证原尺寸大小不变);提供两份及以上证人证言(附件2),证人需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证人的身份证反正面彩色复印件(保持身份证原尺寸大小不变);工伤职工所在部门出具记载详细工伤情况的部门工伤事故调查报告(附件3,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工伤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工伤发生时的图片、视频、音频等。


附件:1.长春市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备案表

2.证人证言

3.部门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人事处    

2024101


附件【附件1长春市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备案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证人证言.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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